郑重声明

近一段时间有个别报纸媒体对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冠脉通片”进行违法广告宣传,为了以正视听,维护广大消费者及我公司的利益,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大消费者及媒体朋友郑重声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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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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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同仁堂”)的前身可追溯至清朝时期,历史上曾使用京都同仁堂张家老药铺、京同仁堂和记、天津同仁堂制药厂等名称开展药品经营活动。2002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同仁堂制药厂改制为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更名为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一直沿用至今。2006年,商务部认定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太阳)为首批“中华老字号”。2019年,国家工信部评定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天津同仁堂注册并使用的“太阳”商标于2012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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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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